Article 21

In force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听从人民警察指挥;

(三)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文明履职;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五)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