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Chapter 5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Article 34Amended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依据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建设、管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增强服务能力。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7, 2010Article 3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