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Repealed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对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或者个人遵守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