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Chapter 6 支持与保障Article 28In force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应当就志愿服务事项及安全隐患做必要的告知和说明;有条件和能力的,应当为志愿者提供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业培训和岗前培训、必要的物质保障及安全、卫生条件。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