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和帮助传承人、传承单位依法开展传承活动。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补助标准,对以下代表性传承人给予相应补助:

(一)列入百色市代表性传承人的;

(二)列入自治县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传承活动的。

补助的具体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