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4

In force

行政执法监督包括下列内容: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

(二)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三)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四)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实施情况;

(五)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处理情况;

(六)其他依法应当监督的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