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4

In force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落实供水专项规划、改造供水设施、住宅项目配建的户外供水设施统一管养,监督检查生活饮用水水质和水压以及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建设、运营、监管等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