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制订本辖区内防御暴雨应急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启动应急预案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履行职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或者监督。

在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时,水利设施运行单位应当协助配合排水主管部门的运行调度要求,做好河涌预排等工作。

发生内涝可能严重影响道路正常运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做好道路通行指引。

Local Regulations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