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Repealed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推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开展除害灭病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