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个人因解决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亲属的特殊困难需要,可以向慈善组织求助。慈善组织接受个人求助的,应当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个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的,广播、电视、报刊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且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不得为求助人开展公开募捐,也不得代为接受捐赠。

求助人应当对提供的身份信息、具体求助事项等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夸大困难骗取他人捐赠,求助获得的款物应当用于求助目的。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