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传统村落风貌协调区的保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建、翻建、改建、扩建房屋的,应当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
(二)新建、翻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的外观、高度和形式等应当符合整体风貌要求,保持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轮廓线和视线走廊不受影响;
(三)做好环境整治,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提供良好的保护屏障和景观背景。
Local Regulations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