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自建网站从事网络食品经营,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以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具有网上查询、订单生成、合同签订、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

(二)建立交易安全管理制度,实现食品交易全程可追溯;

(三)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贮存和运输管理制度;

(四)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