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积极发展绿色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改善能源使用结构,促进能源梯级利用。鼓励使用电力、天然气、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加强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研究、示范和推广。鼓励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发,推广使用先进实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发展绿色产业。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