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各类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与当地气候承载能力相适应,避免气候和生态环境恶化。

对气候资源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气候资源的不良影响。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