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抗震设防类别属于重点设防类,应当按照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已经建成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