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与管理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