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市建设行政部门是本市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主管部门。出租汽车的具体管理工作,授权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实施。

交通、工商、税务、物价、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有关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