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本条例所称客运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汽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营运牌照,并且按照乘客和用户需求提供客运服务或者包租服务的客运车辆。

本条例所称客运小公共汽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营运牌照,按照规定的经营起止点和线路为乘客提供营运服务的出租车辆。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