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Amended

地方性法规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应当及时在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临沧日报、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上刊载。在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载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地方性法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要权益或者需要做必要的实施准备工作的,从公布到施行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0日,必须立即实施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3,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