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交付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或者未获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地方性法规,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

Local Regulations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3,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