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Repealed

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属于公民个人所有,依法登记注册,并按法律规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或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私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

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8,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