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长江岸线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原则、目标和任务;

(二)长江岸线资源的布局和功能区划;

(三)长江岸线资源的具体区域和红线范围;

(四)重点保护的长江岸线资源区域;

(五)长江岸线资源的保护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市长江岸线保护规划的其他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