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个人信息» 命中 215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5 部提到«个人信息»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46 篇提到«个人信息»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8年9月10日77 条
    • 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和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经营收益,对业主个人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 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12月14日79 条
    • 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和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经营收益,对业主个人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 地方法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7月31日74 条
    • 第三十七条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调取外,未经业主、物业使用人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他人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1年4月6日55 条
    • 第十条鼓励开发、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促进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与物业管理的融合,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并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 地方法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3月31日74 条
    • 第三十七条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调取外,未经业主、物业使用人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他人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1月12日33 条
    • 第十三条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应当奉公守法、清正廉洁,不得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不得泄露在履职过程中知悉的个人信息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9月30日40 条
    • 第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以适当的方式了解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交往情况。
    • 第七条学校采集学生个人信息及其家庭信息,应当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管理、保密义务,不得毁弃以及非法删除、泄露、公开、买卖。
  • 地方法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9月29日26 条
    • 第二十条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者泄露其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9月30日87 条
    • 第三十八条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调取外,未经业主、物业使用人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售或者提供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月12日38 条
    • 第十二条本市依法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及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与金融机构共享和普惠金融相关的政务数据、公用事业数据,并依法保护商业秘密、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12月7日27 条
    • 第十一条对查证属实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保密。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 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7 条
    • 第二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在道路两侧、居民住宅区等处选择适当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供市民发布个人信息,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 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4月26日48 条
    • 第二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在道路两侧、居民住宅区等处选择适当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供市民发布个人信息,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 地方法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11月20日70 条
    •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网信、公安、数据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务信息、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个人隐私等数据的保护。
  • 地方法规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12月23日67 条
    • 第四十八条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调取外,未经业主、物业使用人书面同意,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售或者提供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10月9日74 条
    • 第五十条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调取外,未经业主、物业使用人书面同意,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不得向他人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人信息。
    •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业主、物业使用人书面同意,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向他人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9月28日54 条
    • 第十六条信用服务机构和其他类型企业事业单位等归集的市场信用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的,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约定用途,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归集,依法公开的信息除外。
    • 第十六条禁止归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归集的其他个人信息。除明确告知信用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外,不得归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额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地方法规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10月18日30 条
    •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可以给予奖励,并应当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 地方法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4年7月31日63 条
    • 第五十五条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以及经办人员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按照规定应当公示的信息除外。
  • 地方法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5月26日66 条
    • 第三十条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应当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完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