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三条有效对侮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人、非法倾倒废弃物情节严重、暴力阻碍查处违法建(构)筑物等严重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秩序的行为,执法部门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纳入信用评价管理。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