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废弃物的处理,应当符合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避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