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五章 防汛抗洪第二十八条有效在汛期,气象、水行政、海洋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向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提供天气、水文等实时信息和风暴潮预报。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