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第二十六条有效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购列入国家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应当综合考虑节能、环保、低碳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