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尚未生效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完善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市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指引、检索查询、价值评估、风险分析、供需对接等公共服务。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标准和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