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探测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篡改、伪造、泄露或者非法获取气象数据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