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探测条例/第四章 气象数据管理与应用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与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加强气象数据研究分析,开发基于不同场景的气象数据产品,推动气象数据融合应用,制定相关气象服务规范和指南,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