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的城镇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整洁、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对违反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开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内容,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已核实的违规行为。地方法规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5月3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