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责任,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和污染防治工作内容,并在工程概算、施工价款中保障相关费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