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尚未生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