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五章 作业服务第四十四条有效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应当遵守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鼓励采用机械化作业方式对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清扫、保洁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减少对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