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公园和广场内属于特种设备的设施,应当依法办理使用登记,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志,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并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安全。

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