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在本条例规定允许燃放的区域、时间、品种和规格范围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村)民会议,就本居住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事项依法制定公约。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