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园林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市花的管理工作,规范行业发展。

县级人民政府园林部门负责本辖区市花的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权限,做好本辖区市花的管理工作。

教育、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花管理的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