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已修改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执法人员的培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6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