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