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第四十二条有效对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依法予以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