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三十二条有效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沿海防护林应当以营造防风固沙林和防护性景观林为主,突出本土树种,注重保护原生植被,形成多树种、多层次、高效益的防护林体系。严禁损毁沿海防护林。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