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对拒绝、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