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水资源配置应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科学配置地表水,积极利用外调水,控制开采地下水,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