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社会保障第五十一条有效对生活无着的流散残疾人,由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给予照料服务、急病救治、身份查询、协助返回、寻亲安置等救助。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23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