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