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鼓励利用工业遗产资源,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街区、创新创业基地、影视基地、城市综合体、开放空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等,培育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创意等业态。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