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并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旅游、交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