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条例/第六章 旅游监督与检查第四十六条已修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旅游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