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实行一票制。旅游景区、景点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园中园”重复收费;

(二)擅自摆摊、设点;

(三)围追游售商品;

(四)圈地占点收取拍照费。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