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等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对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奖励。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